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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外地来某某打工,刚到公司工作两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住院治疗时上司出了医疗费,出院后上司和公司无关,我该怎么处理呢?

工伤索赔 2024-02-22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 工作中遇到工伤事故的处理方式为: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劳动者立刻送伤者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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