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某某机场丢失了行李。行李里无违禁物品,且托运成功托运时我看着箱子进去的,到达某某时我是第一个到行李转盘的,没有看到别人拿我的行李,就是说航空公司把我的行李弄丢了,当时报价由于有些懵第一次丟行李,我只报了1000人民币,等了21天也没有找到行李,然后给我打电话说按照他们公司规定,每公斤只赔偿一百块钱,我的行李七公斤重所以只赔偿七百 ,行李箱的东西价值不止七百,我不同意他们就说那就只能继续找,感觉就像是就七百不要拉倒的架势,我应该怎么样才能获得和行李箱东西等价的赔偿金额?

消费者维权 2024-02-22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有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因此,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行李箱在托运中被损坏了可以索赔。在国内航班中对于乘客托运物品丢失的赔偿时,将根据该托运物品的重量来进行计算的。一般情况下,每公斤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50元人民币,都是按照实际情况实际托运物品来进行实际计算。
    所以作为乘客一般要明确自己托运行李的重量,如果重量不明确,那么作为航空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只会按照该乘客享受的免费携带物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 飞机上遗失物品的赔偿:承运人按一般托运行李的标准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先到报案的机场刑警队取得报案记录,之后再到机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航空承运人对所受托运的货物如在航空运送期间发生损毁灭失、延迟到货的损失,除非能被证明其本人已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否则均应负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