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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某某征迁补偿

拆迁补偿 2024-02-22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搬迁国家的赔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国家对搬迁户补偿有:
    一、房屋价值补偿;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补助和奖励;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动迁户的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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