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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在某某眼睛上班时受伤,定位8级伤残,是在一家私人开的小厂,我想咨询下大概能赔多少钱,他们老板包过医药费只赔7万,医药费花了1万3左右,如果打官司大概需要多久能解决问题,谢谢!

工伤索赔 2024-02-22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具体赔偿项目需要结合你所在的地区和你的工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2、如工资不超过5000元,正常无法达到你的主张,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的受伤经过或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条或15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的,应要求单位协助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经鉴定达到10级以上工伤的,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如果当事人的伤情不构成10级或以上的,但是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因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依法承担。
    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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