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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结婚时把户口迁到河南驻马店,现在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到原籍湖北丹江口市的老家和父母住,离婚协议和村镇的证明都有,要怎么样才能迁回

其他 2024-02-22 2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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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将你的户口迁回原籍的,因为现在的网络信息都是十分发达的,所以到户籍管理中心也就是现在派出所里面那个知道不,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互通互联的,包括民政部门,如果你在原籍向当地户籍管理中心说明此事,然后他会通过民政部门的查询及对方嗯,户籍管理部门联系,然后嗯,核实情况嗯,真实,的话,然后他会嗯通知你们嗯,村委会问你们做一个证明,然后将你的户籍重新迁回原籍,但是至于原籍上面,原来所有的东西以及后来所发生的变化,嗯,有些东西什么的,可能你会永久失去,但是,如果在下一次人口普查遗迹嗯,分发嗯,东西或者土地的时候嗯,我相信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合理的安排
  • 离婚时户口迁出,复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当事人可以在户主允许的条件下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把户口迁回。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法律依据:《中户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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