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在某某设立的是一个分公司,因为总公司那边出了点小问题,法人身份证原件一直没有发过来,基本账户一直开不了,我现在要注销这个分公司,请问应该如何操作?谢谢!

公司成立 2024-02-23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注销流程:
    1、当事人持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材料,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确认符合注销要求的,准予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分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收缴《营业执照》;
    4、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应经下列流程注销分公司:
    1、由总公司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准予注销登记,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