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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登记的结婚证在某某可以办理离婚协议吗

协议离婚 2024-02-23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的;
    (3)当事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办理协议离婚需符合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自愿离婚;
    2、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条件: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即双方已经在中国内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3)当事人基于自愿,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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