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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三年了 怎么没叫我去做鉴定

工伤索赔 2024-02-25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
    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委托单位开展鉴定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
    法律上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三十天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局认定工伤后,向社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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