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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只交了半年的房租,房东违约,拒绝下半年租房。是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4-02-25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的算违约。具体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不按照预定妥善保管房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的算违约。具体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不按照预定妥善保管房屋,或是承租人擅自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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