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十七岁,跟十八岁的人发生关系,发生了两次,都不是自愿的,现在怀孕,男方不负责,一直骂我说孩子是别人的,一直拖 拖了五个月,打孩子的时候男方家人说医疗费用男方出,然后给了一半费用,一半我家人付了,现在男方说不给钱,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6 2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涉嫌到强奸可以报警。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是恋爱关系(或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怀孕后去打官司要求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因为女方不满18岁,可能会判决男方负担医疗费用。如果女方生下孩子之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应该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反之孩子如由男方抚养,女方也应该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可以报警。
    报警的话也只是调解一下,如果这个孩子是男方的,那么对方应当负担你打胎的这些医疗费等。
    如果是对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怀孕,仍然可以报警。如果是正常恋爱关系,则对方没有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喀什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