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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少交20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7 08:3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保存公司到期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维权。
  •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 你好,上述情况,请问是否有到退休年龄?
  • 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最好劳动仲裁。4
  • 您 好,这个可以申请补交处理
  • 你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可以,如需要维权可电联我
  • 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自己不续签的,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可以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你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即可以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种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第二种是未缴纳过社保,这里的未缴纳社保是指现在单位自始至终一天都没有给您缴纳过社保,第三种是没有提供劳动法要求的劳动环境,保用劳动者。当然除了《合同法》三十八条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补偿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需要补偿N+1。这里的是指N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满n年,支付n个月离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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