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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贷款条40000元是2011年的,到现在已12年,但每年都付利息,12年已付6方多元,余下的本金40000万元还需付给贷款人吗?还受法律保护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2-27 11: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还款,因为每年都在还钱,显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 欠条上是怎么约定的?有欠条约定优先遵从约定
  • 你好,可以起诉的
  • 贷款利率受法律保护的情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借贷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当合同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 这个是以判决书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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