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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上海户口,出生父母离异跟随母亲,十几年前父亲离世,留下一套张家港的宅基地及房屋,现在我在上海名下有一套房,现在想把宅基地过到自己名下如何操作需要哪些材料?

其他 2024-02-27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变更户主,而不是另外立户
  • 要写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最好办理一下公证

  •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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