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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张家港机械厂里做了4个多月工资一月大概两千多点,按天算90快一天,每月只给1000,厂里现在效益不好,每天做半天,我就辞职了?,老板同意了,我问他要工资大概5000多,他说没有要到年底,现在怎么办?

讨薪 2024-02-27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涉及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如果以逃逸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可以报警
  • 法律分析: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后要工资的方式是:
    1.首先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3.举报无果的,直接申请仲裁;
    4.仲裁不成功的,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处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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