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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刚刚结婚,老婆是莱西的我是青岛的,需要把老婆的户口转到青岛,我名下没有房子,能把户口迁过来吗

其他 2024-02-27 09: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可以不迁户口,是否迁户口是男女双方的自由。在实践中,男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成立夫妻关系的,女方会将户口从自家户口中迁往男方户口所在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了户口不一定要迁移到老公所在地。截止目前为止,并未就婚后迁户口的问题作出强制性要求。至于在结婚之后,是女方迁户口到男方家,还是由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这些也都没有限制。
    所以,结婚之后迁不迁户口,由哪一方迁户口,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请人一般为户主或者本人。
    结婚与户籍没有什么关系,两个适龄处于未婚状态的男女只要满足法定婚姻条件,即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进入婚姻状态。但是结婚之后,公安机关出于户籍管理的需要以及配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要求具备条件和政策,可以合并到任何一方的,原则上要求合并到一起,就是所谓的结婚并户。
    法律依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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