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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

其他 2024-02-27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缴费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你应该去社保部门咨询一下自己的缴费基数为多少?是否跟你的实际情况一致?比如在上海,2013年4月~2014年3月,一般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2012年1月~12月的月平均收入(2013年新进人员则按首月的收入定),并且不能低于社保缴费下限2815元。
    缴费比例:个人11%(农村户籍的为10%)。如果算出来的个人缴费跟单位实际扣的钱不一样,你再去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每一种的缴费金额的确定方式并不一致,当然2000年的时候并不涉及到城乡居民社保。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涉及到当事人的上一年度月均收入、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是当事人在当地社保本年度限定范围内自由选择。
    参保后总类不确定、地域不确定(当地当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当时的月均收入不明,加之涉及到个人意愿问题,因此并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当地社平工资来决定的。缴费范围在60%-300%,具体要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合适的档位。公司在每月进行缴费名单和缴费基数申报的时候,只需要在缴费基数上进行更改数值,将二档换成一档,待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
    之后拿着此申报表去缴费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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