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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今年7月6日晚8点多,我在老家光山县马路边上行走时,被从后方来的一辆小汽车给撞伤,导致右侧横突L1-L2骨折。请问这个能够成什么级别的伤情,如果要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另外车主报有保险,保险应该赔偿哪些项目,有什么标准没有?车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7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被车撞成粉碎性骨折,索赔的方式: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伤者应当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治疗结束后,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情鉴定,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应由肇事者承担。
    肇事者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当事人若在车祸中受伤,交通管理部门判定对方负全责的,可以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受害人被车撞导致骨折且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全责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并且应当要求其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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