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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江岸区一小区业委会正在组建中,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委托一家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管理,只收费基本上没有管理导致小区业主维权与物业公司闹出矛盾甚至于物业叫人将业主打了。报了110处理了一下。去年经街道办社区协调吧。又不知是什么单位引导来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情况依然感觉进入是个大爷,服务内容是收费。一拍二炸,有过之而不及,将地下室车位每月600元仃车另收80元服务费。合法吗?二:地面楼临街也圈起来了一周,供社会车辆仃车收费每小时5元不封顶。业主们很大意见。合理,合法吗。业主们有种无奈何感觉。怎么维权?谢谢你

业主维权 2024-02-27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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