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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在张家港办的暂住证,不过现在在苏州就办不成了

其他 2024-02-27 1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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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苏州暂住证在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三)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三)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 苏州暂住证的办理应由申请人向暂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苏州暂住证的办理应由申请人向暂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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