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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名下一套房子抵押给借贷公司,后来家庭变故,没有还贷。18年对方公司起诉过一次,判本金58000,利息1w多,后面接着按年24%算利息。22年我们尝试联系过判决书上的人,该公司好像被收购重组,联系上的人都不在那里工作,导致我现在联系不上。该公司在18年起诉后至今再也未联系过我们,我应该如何合理的解决这件事情。

抵押担保 2024-02-29 08: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与原告进行和解,也可以到法院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 首先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一方胜诉,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债权人也可以自己采取措施调查债务人名下财产的去向,一旦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的,随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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