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张家港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社会保险 2024-02-27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线下提取,需要本人到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另一种则为线上提取,办理业务者可以通过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公众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线下提取,需要本人到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另一种则为线上提取,办理业务者可以通过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公众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流程:
    1、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去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及相关的提取指南或者登录下载去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了解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政策;
    2、持由单位审核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表和相关的提取材料至当地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如果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当地公积金中心一楼的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当前的公积金卡内。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原籍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