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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张家港乐余镇医院里一名导医,上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帮我交养老保险,还有就是,工资也达不到张家港最低标准,拖欠工资,我想问问,怎么办

讨薪 2024-02-27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私企老板不给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1、私企老板不给交养老保险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不想继续交养老保险了怎么办?
    1、停交一段时间继续缴费,养老保险15年的门槛是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你只需要停交一段时间,等你有钱了,可以继续缴费,一直到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2、降低到最低缴费档次,如果说你之前选择的缴费档次比较高,可能在100%以上,那么你可以选择降低缴费档次,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档次60%来缴费降低缴费档次会减轻缴费负担,不过,由于缴费变少,以后养老金也会随之减少;
    3、改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更低,有的地方每年只需缴纳100元,可以说相当于没花钱。

  • 在医院工作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在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补偿。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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