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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亲属喝酒骑车撞树上了撞死了,喝酒就的人应该赔偿多钱,我们属于临沂罗庄区城镇户口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7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驾致他人死亡的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死亡赔偿金等于当地的平均年纯收入的二十倍,除此之外,再加上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等费用,所以数额以实际的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酒驾撞死人的赔偿:车主应向受害人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生前接受过医院治疗的,还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酒驾撞死人按下列标准赔偿: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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