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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东县八级残疾建筑工人,一共能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4-02-27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赔偿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因工伤造成残疾怎么赔偿
    1、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劳动能力鉴定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没有劳动合同出了工伤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方式: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用人单位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方式: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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