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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肥东石塘,是农业户口,我女朋友户口在长丰岗集,也是农业户口。女朋友家那边要拆迁,按人口分房。于是打算领证,把我户口迁到她家那边。房子肯定是能分到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以后跟她离婚了,那我这个人头分的房子,产权属于我吗?

其他 2024-02-27 1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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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该财产不仅包括动产,还包括不动产。通常情况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原本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回迁房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该回迁房要被均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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