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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高速口6.8米货车拉11顿可以上高速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7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确定
  • 法律分析:可以上高速。只要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后,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法律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
    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
    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八条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 法律分析:可以上高速,限号一般是城市快速路,省内高速,国家高速不限号。(高速是不限号的,限号只是城区)在限号的规定区域和规定时间行驶不可以。最好在限号时间段之前出限号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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