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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8年在单位手指骨折受伤,现在伤残鉴定下来10级伤残,我想知道这个该怎么赔偿?我是张家港人。去年住院11天,休息证明是三个月,但是我出院就工作的,这个赔偿里面有没有什么出入?

工伤索赔 2024-02-28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具体赔偿项目需要结合你所在的地区和你的工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2、如工资不超过5000元,正常无法达到你的主张,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
  • 手指骨折发生工伤,职工可获得下列赔偿: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
    3、解约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是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比如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以获得如下赔偿费用: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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