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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可以累积工龄吗

其他 2024-02-28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不按工龄来计算,而按缴纳的时间来计算。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单位缴满15年,但职工未退休,企业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 如果社保有一定时间的断交,如果不是特别必要,其实无须补缴,社保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一般情况下,需要补缴的一般为之前在企业工作但并未进行社保办理的人员,因为目前的工龄其实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来计算的,如果缴纳年限与实际的工龄不符,可以补缴以达到和实际工龄相同的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如果社保有一定时间的断交,如果不是特别必要,其实无须补缴,社保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一般情况下,需要补缴的一般为之前在企业工作但并未进行社保办理的人员,因为目前的工龄其实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来计算的,如果缴纳年限与实际的工龄不符,可以补缴以达到和实际工龄相同的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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