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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渝北龙兴的 我需要申请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2-28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离婚
    1、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离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 离婚申请应该这样提起:
    一、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度过冷静期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申请离婚的手续这样办理: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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