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蜀山区户口离婚手续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4-02-28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手续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①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②婚姻登记员释明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③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④在离婚协议中签名。
    ⑤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⑥办理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一般先由双方先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协力书要约定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然后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最后,民政局登记并下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手续包括: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