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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池州的老公是安准北可以到我现在工作的地方离婚张家港办理吗?谢谢

协议离婚 2024-02-28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离婚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外地要想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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