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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7日我于广州从化区珠光山水诚品认购了一套房产,签订了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按日期缴交了定金、首付、装修款等款项共107万元左右,当是问售楼部什么时候可以网签答复我12月,12月再问则说2019年春节后,到4月11日问答复开发商仍未办好涂销,需要我继续等通知!我再翻查认购书发现当中没有明确签合同的日期,只是说了如果开发商涂销后5天内我都不去签合同那就当我违规!现在我已经不想要这套房子了,请问能否以开发商拖延网签为由提出退房并退回所有已缴纳的款项??谢谢解答!

房屋买卖 2024-02-28 20: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不给合同的处理办法:
    1、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
    2、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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