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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就是2004年把户籍从肥东移进的,2018年,大兴区动迁说我就是外来户,我户挂在姨妈家,沒有盖房,拆迁办要买了60平他人家不必要平,才分我30平方米的拆迁房这有效吗?

拆迁补偿 2024-02-29 06: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拆迁户是指划入国家建设征地范围内,或根据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需改造的地区,原住房需拆除重新安置住房的住户。他们应有合法居住房屋和与之相符的房屋使用证明、户口薄、粮食供应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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