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低于成本价超过百分之十,合同有效还是无效?法律规定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请提供。

招标投标 2024-03-02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以及因违法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以及因违法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可请求结算工程价款的前提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尚未竣工但是已完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以及因违法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你好,如果承包人有相关资质,合同有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百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