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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钱然后借给了银行的行长 没有欠条 但是银行行长一直在帮忙还利息 现在他死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29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遗产ws
  • 借款人死了,高利贷合理的部分还是要偿还,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借款人还是应当及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款人死亡还是需要偿还高利贷,但是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借款人死亡的,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对于人死后的欠款,对有遗产、有还款义务人或者有连带责任人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起诉法院追偿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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