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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去年4月底,我是行人对方全责,住院62天后出院,病例上写了两个月修养,每隔一段时间有去做复查黑磁共振检查,现在都还不能正常走路上班,可以用复查的诊断报告作为不能上班的依据吗? 主要想咨询的是去年到现在都有务工费的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1 22: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且对方全责,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关于您提到的不能正常走路上班的问题,如果您有复查的诊断报告证明您仍然需要修养并且不能正常工作,那么您可以将其作为不能上班的依据,并向相关方面提出索赔要求。 至于误工费的问题,一般来说,误工费的计算是根据您因受伤而无法工作的时间来确定的。如果您从去年4月底到现在一直无法正常走路上班,那么您应该有权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继续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诊断报告,以备不时之需。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有些有误工费,你应该及时找我们律师帮助调查起诉处理
  • 现在都还不能正常走路上班,需要医院开休养证明。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有无工资流水,点我头像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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