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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上有配料表里面的散装只有生产日期全透明可以吃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3-02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饮食行业的法律问题
  • 法律分析: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法律分析:一般是从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开始。法律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第二条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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