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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宅基地的事

土地纠纷 2024-03-04 10: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具体情况下,
  • 你好,可以咨询的,你可以说一下大概情况
  • 你好,可以具体说明一下情况吗
  • 法律分析:出现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是可以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调解。
    还可以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须首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法律分析:宅基地确权确的是宅地基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3、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
    4、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
    5、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6、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且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法律分析: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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