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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状态下给了5万块钱,取的是现金,这钱还能要回吗

婚姻债务 2024-04-18 22:3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状态下,给了 5 万块钱,取的是现金,这钱还能要回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 5 万块钱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那么你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对方返还。
  • 您好,我们有办法帮您,具体我们详细沟通一下
  •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 您好,现在是对方不同意还了吗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 根据其他打款凭证等证据情况确定
  • 看给钱的性质是什么,是借贷,可以要回。如果是赠与就不能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如果取出的现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且现金去处不详,那么就是转移财产,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要求财产保全,并且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看具体是什么钱,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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