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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举办网络抽奖犯法吗?

网络诈骗 2024-03-02 15: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络抽奖活动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无需相对人支付任何价款,而是通过其他合法行为获得抽奖资格;另一种是在相对人消费一定金额后附带获得抽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 法律分析:网络抽奖活动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无需相对人支付任何价款,而是通过其他合法行为获得抽奖资格;另一种是在相对人消费一定金额后附带获得抽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 法律分析:
    (一)、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制作钓鱼网站,并通过电子邮件、短息、飞信等方式发送诈骗信息,谎称网民中奖,且数额巨大。网民要领到奖金,需缴纳领奖的各种费用,而网民一旦将钱汇到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便再也无法与嫌疑人取得联系。
    (二)、以极低的价格批发销售手机充值卡、嫌疑人制作钓鱼网站,以极低的价格(通常为
    0.5折或
    0.6折)批发销售手机充值卡,诱使网民误认为是难得的投资机会,大量购入此类假冒手机充值卡。当网民发现手机充值卡无法进行充值,再次联系嫌疑人时,嫌疑人又以各种借口要求网民支付所谓“开通费”,随后网民便无法与嫌疑人取得联系。
    (三)、以各种名义要求网购网民重复汇款、嫌疑人冒充卖家,在购物网站上与网民进行交易。当网民将货款汇出后,嫌疑人以各种名义要求网民重复汇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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