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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农村把农村75岁老太太碰伤,造成轻微骨折,出院后护理费该怎么给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03 12: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参考医院的诊断证明进行计算。每天80-100元。
  • 一般可能需要按照100元左右的标准,支付护理费的。
  • 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法律分析:经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陪护费,需要提供的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司法鉴定结论书、确定护理人数以及护理天数、并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证明(即因护理某人致使未能上班)。关于护理费,在实际诉讼中不需要陪护人本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护理费:结合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以及护理人员人数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并结合需要抚养的人数以及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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