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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转让店铺,没有签转让合同,能要求退回转让费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05 09:1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转让合同的,店铺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要求退回转让费,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
  • 您好,请问您的意思是不想接店面了要求退回给对方,给到对方的转让费退回给您,那你们可以先协商。
  • 你好,如果房东不允许转让,是可以要求退回转让费的。
  • 这要看聊天记录怎么说的,金额大不大。4
  • 你好,关于店铺转让费 双方协商好就行
  • 你好!没签合同的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
  • 你好,上述情况,很难主张退回
  • 双方没签合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回转让费。如果因当事人一方要求退回转让费,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没签合同的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并且如果因当事人一方要求退回转让费,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没签合同的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并且如果因当事人一方要求退回转让费,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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