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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天数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8 07:1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如果公司不给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符合休产假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又不让休产假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您好老师,可以具体沟通一下情况
  • 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建议你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国家法定产假女职工规定不少于14周即98天 ,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
  •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产假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雇主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你的投诉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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