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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怀孕现在要打了 要分手大概赔多少钱啊

其他家事纠纷 2024-03-04 11: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对方什么态度
  • 法律分析:处于恋爱关系的男、女朋友分手也很正常,但女方怀孕后生下孩子,男方不抚养的,就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女朋友将孩子打掉,男方也需要支付打掉孩子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对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打胎的,并没有规定可以主张赔偿。但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向男方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 法律分析: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能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
    男方能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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