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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方面的赔偿

工伤索赔 2024-03-04 16: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工伤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收入
  •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员工工伤公司的赔偿有: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员工工伤公司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只需要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以及劳动合同解除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需要赔偿法律规定所有工伤赔偿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员工工伤公司的赔偿有: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相关项目,用人单位负责赔偿项目;
    2、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负责工伤赔偿法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一至四级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残疾评估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贴和工伤康复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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