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工伤索赔法律咨询
滨州
工伤索赔
当时接着就去医院拍片看了,但过了一个月后他又要误工费。还给我寄了工伤认定书,该给他吗?
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者意外受伤致残的,一般由接受劳务者与提供劳务者根据各自的过错来进行赔偿,需赔付的项目有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赔偿或者由提供劳务者补偿,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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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董律师,咨询一下工地受伤痊愈后可以问老板索要赔偿吗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董麟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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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方面的赔偿
需要看工伤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收入
周泽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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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伤手指中指食指筋总共断了5根加肌腱断裂现在都已经接上公司现在想私了如果在伤残鉴定平不上级的情况下我应该要求哪些赔偿人在苏州张家港
手指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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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肥东工地干的活,几年来一直以各种理由
你好,与单位协商解决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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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被同事误伤,铁棍砸到脚骨折了,同事有没有责任赔偿我
同事的责任被用人单位吸收,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像你这种情况,申请工伤就可以了
牛振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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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伤,但是没有做伤残鉴定,2012年离职的,现在可以索赔吗
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无法计算赔偿标准
郑新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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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10年,从事体力劳动,现患腰间盘突出已经手术,在家修养,这种情况是职业病吗?
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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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分三期付款,被限制高消费。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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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被雇的员工压断手指头怎么处理?
你好,您可以向雇员请求赔偿。
张花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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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约30号阳信县三星不锈钢制品厂发生骨折,11月6号找老板交涉。老板扭头就走
建议先做工伤鉴定,确认工伤。然后再做劳动登记能力鉴定。最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
张花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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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摔了一下,感觉没事,下班也确认没事,签字了,后期感觉不舒服,这个怎么办工伤
两种方式:一是告知单位由单位申报工伤,二是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你个人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郑新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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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小母手指被隔断了一根筋
工伤还是人身损害?需鉴定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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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手指10伤残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您好,需要参考具体数值计算,具体阐述情况
尹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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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老板开车出了单方事故,我全部责任,车辆损坏,老板扣我工资,我可以起诉吗
搜集证据,必要时通过仲裁维权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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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母亲在工地骑电车摔倒,然后不清楚自己报了新农合,还能报工伤么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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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小血管支架做完没几天又堵了
你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后索赔,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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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举证,15天,包括节假日吗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15至60日。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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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颅去骨瓣减压术属于几级伤残
这个需要做专门的法医鉴定哦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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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类的问题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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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母亲是1964年3月的有误工费吗?在个体餐馆上班有的话一天赔偿金是多少,
误工费是人身损害侵权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是工伤赔偿项目,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先申请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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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厂里报了医疗费用后,还有其他的么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可以正常报销,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由受伤者所在单位提前支付。然后,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规划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相关费用,然后机构对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符合条件的审核。上述程序完成后,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关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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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工作扭伤导致半月板损失,股骨远端骨挫伤,诱发骨性关节炎。
可以认定工伤要求仲裁的
李振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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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打伤,能不能工伤鉴定。
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伤害。您被打伤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要件是不能进行工伤技能鉴定的,但是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
郑新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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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工地干活,因工地吊篮松动导致右手大拇指断掉,现在已经接上,住院中
先住院治疗,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让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单位如果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本人或家属向用工单位住所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向雇主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是承揽合同关系,您父亲是承揽人,则由您父亲自己承担损失。
郑新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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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给邻村的在镇上包活干的干活期间在三轮车上摔成股骨骨折,包工头不做相应的赔偿,我们该怎么向他索赔
您好,您这种情况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
张花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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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破产了。工资,已经有几个人起诉了我,我想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是被其他欠款的所有人起诉好还是不被起诉好
这个已经破产的建议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
王军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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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工人在工地摔着脚了,在家养了2个月又要陪偿,怎么办?月,
双方协商处理的,应该有保险的
李振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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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员工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拉货回来途中 睡着了撞到大货车后保险杠。属于工伤么?
在工作时间的话,有可能是工伤的
李振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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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自己通过关系把未成年孩子送进企业,孩子下班受伤了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威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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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人说自己脑震荡,但是还能继续工作上班,一点看不出来
先和对方协商沟通,后边可以再投诉或起诉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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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 我手在工地发生工伤鉴定9级,是不是就开不了厅吗?是不是公司那边能无限的拖着
工地受伤,公司不配合申报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威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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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公司给员工买的安全责任险,请问该赔偿多少钱?安责险与工伤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八级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你说的安责险应该是雇主责任险,由单位赔偿员工以后,保险公司再支付给雇主。
陈鲲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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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廊坊大成县的伤残赔偿系数是多少
人损伤残赔偿,找当地律师算一哈
张守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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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解决后假肢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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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商户倒闭,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个人企业倒闭对员工的赔偿是: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以拿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到六个月的,员工可拿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临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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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0级,月工资4500块钱
十级工伤伤残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合计12个月本人工资。也就是54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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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给工地外包人员务工,其中我父亲找了工人,此工人在工作地点受伤,责任人应该是谁?
外包工程的员工受工伤的,应当由其用人单位来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申报工伤,并且依法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赔偿;但是用人单位也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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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申请伤残鉴定
可以向当地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
廉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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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忽悠去农村合作医疗,现在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情况符合工伤条件打官司具体流程;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七、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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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重新鉴定要求,能否委托其他鉴定机构
轻伤鉴定出来可以提出复议,一般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一般不超过15天就会出结果。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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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两年了,公司说停工留薪是6个月,公司不给停工留薪工资,现在还能仲裁吗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张花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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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里面因工受伤,工伤认定也下来了。还是需要治疗。伤者自己又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
及时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张花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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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工伤能不能赔偿两次?
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两次受伤,经工伤认定都为工伤的,可以索赔两次,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只能按最高伤残级别计算;在两个用人单位分别因工负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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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三级残疾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分析: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劳动、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丧失可以评为二级残疾。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生活、劳动和社交能力大部分丧失或有危险、冲动行为的可以评为三级残疾。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仍有突出的妄想,持久或反复出现的幻觉,思维贫乏、意志减退、情感淡漠等症状,生活、劳动和社交能力部分丧失的可以评为四级残疾。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残留部分幻觉、妄想、情感反应迟钝、意志减退等症状,劳动和社交能力小部分丧失可以评为五级残疾。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总后勤部卫生部主管全军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主管本级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第五条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得损害国家、军队和残疾军人利益。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总后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制军队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监督、检查全军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三)统计、汇总全军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四)请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五)负责总后勤部驻京直属军级单位和总参谋部第三部驻京所属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以及总后勤部驻京直属师级单位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六)协调处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制本区(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监督、检查本区(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三)负责本区和驻战区内总部、军兵种所属军级以上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师级以下单位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四)统计、上报本区(战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五)请领、发放本区(战区)《残疾军人证》;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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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残疾赔偿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10%;4、医疗费实报实销;5、住院补助;6、辅助器具费用;7、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临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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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申请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职工本人去,其所在单位、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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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下列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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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六十天左右的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和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十天。超过三十日的,需要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可以超过六十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要在十五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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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拇指工伤骨折,修养了两个月,公司就想赔偿四千块钱,工资360/天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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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有没有误工费的赔偿
60岁以上误工费的答辩: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或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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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等级之分吗
工伤认定等级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其他。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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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病人能做多久伤残鉴定?
一般要求在治疗终结后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于伤情严重的,在出院三个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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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工伤10多年了2012年去世了,我门子女可以仲裁吗
就工伤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会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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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的钱,保险公司已打到我账户,但公司要我把钱转给公司,他要扣除一部分,这样合理吗?
你让公司出具将钱转入公司账户的依据,公司如果无合理理由,你可以拒绝
张贝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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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伤期间的自费项目单位应当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申报工伤报销。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认定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有多种方式支付,但工伤认定下达后,统一使用工伤方式结算,将之前的费用依支付方式的不同,补回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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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后,工伤还能赔偿吗?
工伤后发生医疗事故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和责任程度等因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陪护费等,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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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渣土车压死人了,工地项目经理有什么连带责任
可以现报警的,可以交通事故立案,或责任事故
李振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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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老板工作时摔倒受伤,赔偿错误的工资吗?
在私人老板打工受工伤一般由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I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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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当中由于他人操作不到造成手指骨关节错位,拍片没有骨折就没当回事,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你好,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或者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
夏庆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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