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前面盖楼房遮住我家阳光了,属于侵权吗

侵权赔偿 2024-03-06 07: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以相邻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解决。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侵犯相邻权。
  • 你好,确实存在影响采光的,属于侵权
  • 请问规划局进行确定的?
  • 是民事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见: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判断是否侵权,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看,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 如果建筑物在外形上属于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建筑物的设计者就对该建筑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果该建筑作品未经许可被抄袭使用的,就属于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