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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职的公司还在申报个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07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在吗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具体详细的案情 可以说
  • 法律分析: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1、个税不能在多家公司申报。只能选择一家公司申报
    2、纳税人从中 国 境 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3、申报时填制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将各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送去单位发放时代扣代缴的个税额后,为自行申报补缴个税款。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 如果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
    扩展资料:
    自行纳税申报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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