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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家装

装修纠纷 2024-03-21 20: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是有什么问题? 还有问题的话, 可继续追问。
  • 您好,请问想让律师怎么帮您
  • 装修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装修物的名称、范围、期限;装修的规格、质量和验收标准;装修的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装修合同,一般指的是为完成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 1、装修合同是为完成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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