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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香港居民已經滿60週歲想申請大陸獨生兒子去香港照顧自己

子女抚养 2024-03-07 0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移民政策,如果父母已经是香港居民并且年满60岁,且子女已经结婚,那么子女可以申请照顾父母来香港居住,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子女必须满足香港移民政策的要求,比如拥有合法的工作、投资、教育等方面的资格。 2. 父母必须年满60岁,且在香港无子女照顾。 3. 子女必须能够负担父母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住房、医疗、饮食等方面。 4. 如果有亲生的兄弟姐妹,他们必须签署放弃移民的协议。
  • 法律分析: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2)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3)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4)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5)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6)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或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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